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江自然资函〔2022〕45 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度
第八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1〕70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依照上报省人民政府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的支付工作。
二、请将征地实施情况及时录入省级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4日
抄送:蓬江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已对该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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