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3〕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159号),同意将蓬江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的0.0049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8313公顷,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甘化社区。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面积0.836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8313公顷,未利用地0.004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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