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3〕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0至江肇高速棠下出入口连接线(南北大道)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42号),同意将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的2.9035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1.1146公顷、园地0.0657公顷、林地0.7219公顷、草地0.0766公顷、其他农用地0.9247公顷)、0.3283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3254公顷,安排作为省道S270至江肇高速棠下出入口连接线(南北大道)建设项目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省道S270至江肇高速棠下出入口连接线(南北大道)建设项目用地。
三、地块位置:蓬江区杜阮镇子绵村龙门鲤鱼尾,双楼村鸟娄山,亭园村鸡乸山、十三片、龙水坑、大迳、乌篓坪,井根村李坑尾、龙泉井、公头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面积4.5572公顷(其中,农用地2.9035公顷,建设用地1.3254公顷,未利用地0.3283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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