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3〕10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的批复》(江门建用字〔2023〕28号),同意将蓬江区棠下镇三堡元岭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1.043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三堡元岭村虎比、白银田、松咀(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三堡元岭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1.0430公顷(其中,耕地0.5827公顷,林地0.1436公顷,草地0.26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544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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