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3〕1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3〕133号),同意将蓬江区荷塘镇篁湾村属下村集体共计0.027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4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高边小组禾塘坊(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高边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0270公顷(其中,耕地0.014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4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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