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1松园至井根改扩建工程(江肇高速杜阮北出入口-江杜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176号),同意将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属下的3.9928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1.6460公顷、林地0.7215公顷、园地0.1006公顷、草地1.2153公顷、其他农用地0.3094公顷)、未利用地0.33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国有建设用地12.2389公顷,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1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省道S271松园至井根改扩建工程(江肇高速杜阮北出入口-江杜公路)建设项目用地。
三、地块位置: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村、龙溪村、双楼村、松岭村、亭园村和子绵村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面积16.5668公顷(其中,农用地3.9928公顷,未利用地0.3351公顷,建设用地12.238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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