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31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属下的0.0176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0.011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村大坑、长江(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面积0.02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176公顷,建设用地0.0110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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