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10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61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村集体共计3.898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村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3.8989公顷(其中林地2.8126公顷、园地0.0956公顷、草地0.977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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