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公告——蓬江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1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3〕148号),同意使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南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262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建设用地使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南芦村南芦市场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南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26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62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建设用地使用批准文件
附件2:建设用地使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6月13日
建设用地使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1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3〕148号),同意使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317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建设用地使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仓宁村猪仔市侧(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沙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317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173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建设用地使用批准文件
附件2:建设用地使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6月1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