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4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199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禾冈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禾冈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村集体共计0.6152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禾冈村孖塘(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1)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禾冈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5395公顷(其中,耕地0.0150公顷,其他农用地0.5245公顷);
(2)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禾冈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0757公顷(其中,耕地0.06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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