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15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村那井佃(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1518公顷(其中林地0.1216公顷、草地0.030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0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30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园村牛尾塘(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3000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3000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155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的建设用地0.2711公顷,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朗背、牛巷(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4263公顷(其中林地0.0416公顷、其他农用地0.1136公顷、建设用地0.2711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桂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47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村桂山蜈蚣钳(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桂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4742公顷(其中林地0.2754公顷、草地0.12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72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15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村罗山大娘岗顶(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1501公顷(其中林地0.1500公顷、草地0.0001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66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村木古朗(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6645公顷(其中园地0.0106公顷、林地0.1132公顷、其他农用地0.5407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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