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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1.11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村长山(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1.1177公顷(其中林地0.4224公顷、草地0.0175公顷、其他农用地0.6778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东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28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村东和苦草朗(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东和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2857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2857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龙合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03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村龙合横基(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龙合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0376公顷(其中园地0.0003公顷、草地0.03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1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马堂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80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 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村乌娄(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马堂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8007公顷(其中园地0.1081公顷、草地0.0214公顷、其他农用地0.671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0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03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村生风山(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0398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398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01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村寺前坑(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0116公顷(其中草地0.011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04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村白头脑(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0445公顷(其中林地0.0441公顷、草地0.0004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42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村白头脑(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4288公顷(其中林地0.0960公顷、草地0.1966公顷、其他农用地0.136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上巷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19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的建设用地0.0453公顷,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上巷村长岗里(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上巷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2437公顷(其中林地0.0238公顷、草地0.0334公顷、其他农用地0.1412公顷、建设用地0.0453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共计1.2754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村罗山大娘岗顶(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1.2754公顷(其中林地0.3304公顷、草地0.4918公顷、其他农用地0.453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桂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共计0.002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村桂山蜈蚣钳(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桂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0023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023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7171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00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的建设用地0.1988公顷,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园村猪圈山、凤尾山(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9215公顷(其中草地0.2235公顷、其他农用地0.4936公顷、建设用地0.1988公顷、未利用地0.005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46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的建设用地0.0147公顷,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围仔、大塘下(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4828公顷(其中耕地0.0096公顷、其他农用地0.4585公顷、建设用地0.0147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2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21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村果基头(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2100公顷(其中耕地0.1244公顷、园地0.0235公顷、草地0.061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8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30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96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属下国有农用地0.37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叱石商业地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面积0.3729公顷(其中林地0.372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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