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备注

1

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党章和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

局全体人员

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教育,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依法依章办事。


2

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局全体人员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3

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五法”普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

局全体人员

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素质,同时,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群体,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对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国家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知识。


4

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禁毒法》

社会公众

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自身守法和维权的意识,积极营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