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先生
留言日期:
2022-12-05
主题:
关于失业救济的咨询
内容:
户口是在江海区,失业前工作单位是在蓬江区的失业人员,申请失业救济去哪里申请? 申请需要什么手续以及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请回复邮件到1394904087@qq.com 我担心电话回复记得不清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2-05
答复时间:
2022-12-08
答复单位:
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失业后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向最后参保地(蓬江区)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待遇标准:按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发放标准为1720元×90%=1548元/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人/月(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人/月。申领方式: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申领相应的待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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