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范装修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江门市市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草拟了《蓬江区居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规定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给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注明“《蓬江区居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建议”字样:
1.信函邮寄: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景观管理股收,邮编:529000;
2.电子邮件:pjqcgj@jiangmen.gov.cn
请在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蓬江区居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
2.建筑垃圾纸质转移联单
3.《蓬江区居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指南(试行)》起草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