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根据市财政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社〔2025〕39号),按照《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度“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
二、此项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404-城乡医疗救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各市(县、区)应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市级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不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具体使用按照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市级医保基金财政专户中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统收统支。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3.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社〔2025〕39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