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D68323N/2023-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5-26
名称: 问:如何办理死亡证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问:如何办理死亡证明?

发布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

答:(1)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