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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683664/2026-00069 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3-05
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的采购补充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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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的采购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提供适用于我局18辆公务车辆的各类维修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养、故障检修、零部件更换及其他与车辆正常运行相关的维修保养服务。各项维保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规定。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需具备相关经营资格,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纪录。

  (二)供应商具备维修各种型号汽车的场地、设施与人员配置。

  (三)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项目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动车维修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维修项目报价单。拟报的工时单价(元/工时)和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具体报价(加盖公章);(附加管理费=零配件进货价格×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附加管理费是指供应商在零配件进货价的基础上,向送修车辆按一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包括税费和利润等)(报价格式详见附件1;另有大修项目,例如:大修发动机、大修变速器、换刹车皮带,请另附上报价表(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提供上门接送维修车辆服务,维修之前对维修费用进行预算报价,维修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个月等售后服务承诺;

  (五)供应商提供维修各种型号汽车的场地、设施与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

  我单位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有意报名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10日下午5点30分前将项目报价材料资料递交到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乐怡路16号),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0—2038010。



附件:

1.附件1:车辆维修报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