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法援处近日接到市民陈某咨询:“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调我到新部门工作,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不变,但自己不熟悉新部门的运作,不想去新部门,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要求吗?”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工作岗位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合同协议、办理书面变更手续。但是,法律并非“一刀切”地剥夺企业自主调岗的权利,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实践中,企业为保护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约定,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但是,并非所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都是合理的,只有当用人单位调岗同时符合一定条件,才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结合陈某所述情况,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要求陈某到新部门上班,新部门上班的工资不变,没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陈某仅因为对新部门不熟悉而拒绝岗位调整,该理由不足以拒绝公司正常的人事调整。因此,公司是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在公司依法依规调岗的前提下,陈某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调岗安排,不可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当然,如果公司日后未经陈某同意违法变更劳动合同,陈某也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知识延伸】
用人单位有法定调岗权,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企业应对法定调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举证,例如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此时,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公平公开的考核程序就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企业有用工自主权,但不能滥用,调岗应合法合理,否则不仅惹上官司,还有害于公司长远发展。员工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一旦发现公司存在不合理调岗,应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