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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0070683071/2021-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1-25
名称: 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建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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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建议

发布日期:2021-01-28  浏览次数:-

  近年来,伴随着保护妇女权益的呼声不断提高,人们保护妇女权益的意识提高不少,各相关部门都纷纷制定法规文件维护广大妇女权益。但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仍然存在,这需要我们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去挖掘解决的办法。

  存在问题:

  一、离婚维权难。夫妻因性格不合、婆媳矛盾、经济债务而引发家庭暴力、婚内出轨等情况屡见不鲜。在离婚诉讼中,一些妇女因法律意识不高,要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往往因为取证不及时或因害怕报复而没有证据,而对于婚内出轨,要想得到离婚损害赔偿,要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这对于妇女来说,无疑是非常困难的。还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也会面临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问题。

  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就业困难。一些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为了降低成本而随意调岗降薪、在产期内也不发放产假工资,哺乳期形同虚设,更有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性职工在求职中,或多或少遭遇就业性别歧视,有些企业在面试中询问女性求职者近期的婚育情况,对近期有婚育准备的求职者持拒绝态度。

  三、大量流动外来妇女的无序管理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流动妇女一定程度上处于游离城市和乡村间的“边缘人”状态,在流入地,由于脱离了序列化的组织体系,在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获得上产生了很大制约。一些外来务工妇女为了追求高报酬而忽视自己的身心健康,自身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较低,受不住物质的诱惑而误入歧途。

  为此建议:

  一、各相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护普法教育工作。依靠妇联为中心,以各种形式、活动宣传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鼓励广大妇女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举办讲座、学习交流会等,提高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引导权益受侵害妇女以合法途径维权,法律援助处、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二、转变维权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社会化格局。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预防和遏制侵害妇女权益的工作。建议工会、人社局针对女职工保护问题完善制度管理,让企业保护女职工权益规范化。落实各部门责任,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三、建立健全调查研究的信息网络。联合)委会,派专门人员作为信息员,深入妇女日常生活,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关注她们的身心健康,及时反馈问题,形成有效的信息互联互通。同时规范管理外来务工妇女,做好登记工作,给予积极引导,必要时给予心理疏导。

  只有走法治化、社会化的路子,加强资源整合,发挥相关单位、维权机构作用,充分运用行政、司法、执法队伍等资源,才能为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最大限度形成维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