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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MB2C63399H/2024-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9-23
名称: 关于臭气有组织排放监测频次的问题,大部分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是GB 14554-93,但此标准并未明确有组织排放的采样频次,是否可以用HJ 905-2017的有组织监测不少于3次来进行监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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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臭气有组织排放监测频次的问题,大部分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是GB 14554-93,但此标准并未明确有组织排放的采样频次,是否可以用HJ 905-2017的有组织监测不少于3次来进行监测?

发布日期:2024-09-23  浏览次数:-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经研究答复如下:《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适用于采用实验室分析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恶臭污染监测,若执行的排放标准中及相关规定未明确监测频次,恶臭污染物监测频次可按照HJ 905-2017相关要求执行。以上答复供参考,具体可进一步咨询标准解释单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