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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37649057742/2023-0009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15
名称: 解读文本:江门市蓬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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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江门市蓬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

原文内容: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蓬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江门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五、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我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工作总则、森防队伍体系、日常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及相关附则附件。

      六、内容说明

   (一)总则。明确我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快速反应,规范高效;立足防范,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

   (二)主要任务。明确我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主要任务为组织灭火行动、转移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和加强巡逻保障社会安全。

   (三)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完善我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重点明确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街)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

   (四)处置力量。明确我区扑救森林火灾各级力量的编成和各增援力量的调动程序。

   (五)监测和预警。明确我区森林火灾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各级预警响应工作和信息报告要求。

   (六)应急响应。明确我区森林火灾各级响应组织处置制度、响应措施流程内容及各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

   (七)综合保障。明确我区输送、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物资、资金、应急通信、医疗卫生等综合保障的责任主体和相关细则。

   (八)后期处置。明确我区火灾评估、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经验总结等后期处置工作准则。

   (九)附则。明确我区预案演练及本预案内有关用词含义。

   (十)附件。为使预案健全完善,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线指挥组成及任务分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成及联络员信息表及区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表作为附件。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江门市蓬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1年11月23日起实施。

        预案实施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


咨询方式:

联系科室: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和三防股

联系电话:0750-383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