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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62431007068278/2016-01458 分类:
发布机构: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6-03-22
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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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涵盖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水南路155号4楼;邮编:529000;联系电话:0750-3167360;传真:0750-3167312)。一、概述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固本培基、稳步推进的工作基调,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高效、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全面促进民生各项事业发展。(一)创新政务信息公开载体。1.开设官方微博及微信。2015年,我局开通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又提供了重要平台,通过多种新媒体形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使得信息发布更加及时、高效。2.增设网上调查和政务咨询栏目。2015年,我局在官方网站增设了网上调查和政务咨询等栏目,群众可随时在门户网站对我局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或进行业务咨询,多渠道落实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要求。(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职能,我局在蓬江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继续推进房屋征收补偿等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市民进行查阅。2.做好辖区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职能,在我局官方网站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施工许可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3.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公布,将工作项目和办事指南等向群众公开。4.继续推进我局在蓬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发布工作。我局在蓬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等信息。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包括主要职能、机构职责、业务指南、政策文件、公告通知、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包含了我局建筑管理、城市建设、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建筑节能、工程造价、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2015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及微博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384条,为企业和公众及时提供我局相关工作信息。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互联网和邮政渠道的关于公开政府信息数据的申请。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均能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均未发现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我局有一宗行政诉讼案件,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件正在审理中。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充实政务公开栏目,有效地提高网站的互动性,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网站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三是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契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使局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3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涵盖201511日至1231日期间的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水南路1554楼;邮编:529000;联系电话:0750-3167360;传真:0750-3167312)。

一、概述

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固本培基、稳步推进的工作基调,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高效、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全面促进民生各项事业发展。

(一)创新政务信息公开载体。

1.开设官方微博及微信。2015年,我局开通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又提供了重要平台,通过多种新媒体形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使得信息发布更加及时、高效。

 

2.增设网上调查和政务咨询栏目。2015年,我局在官方网站增设了网上调查和政务咨询等栏目,群众可随时在门户网站对我局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或进行业务咨询,多渠道落实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要求。

  

(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职能,我局在蓬江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继续推进房屋征收补偿等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市民进行查阅。

2.做好辖区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职能,在我局官方网站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施工许可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3.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公布,将工作项目和办事指南等向群众公开。

 

4.继续推进我局在蓬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发布工作。我局在蓬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包括主要职能、机构职责、业务指南、政策文件、公告通知、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包含了我局建筑管理、城市建设、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建筑节能、工程造价、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2015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及微博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384条,为企业和公众及时提供我局相关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互联网和邮政渠道的关于公开政府信息数据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均能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均未发现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我局有一宗行政诉讼案件,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件正在审理中。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充实政务公开栏目,有效地提高网站的互动性,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网站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三是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契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使局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