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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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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江工信创新〔2022〕2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入库

     (一)项目入库条件

       1.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2.项目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项目实施地在江门市境内。

       3.单个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总额(不含税)不低于 500 万元( 指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 且项目购置仪器设备  要按固定资产管理)。

       4.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 3 件。

       5.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6.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执行人;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7.项目及相关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项目入库材料

       项目入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3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申请书(附件 6)。

      2.项目立项资料。

      3.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工作总结应说明项目研制背景、项目实施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应用前景等;技术总结应说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法、工艺、研制过程、测试情况、关键技术与解决途径、总体性能指标、技术水平以及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等。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及实施地、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指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情况、项目经济效益情况、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情况等。

      5.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情况,包括设备购置清单、主要票据资料(如合同、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设备和铭牌照片等)。

      6.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适用于技术性能指标需法定检测的产品)。

      7.两份及以上项目产品、技术的用户使用报告。

      8.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销售合同等。

      9.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报告。

       二、 完工评价

        完工评价是指对已完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情况、建设成效等进行的评价以及对有关资金投入情况的核实。项目通过完工评价是项目入库的前提条件,未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项目入库通知的有关要求。

       2.项目已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和既定的投资计划,已实现预期的技术性能指标和经济社会效益目标。

       3.项目自筹资金管理规范,凭证发票齐全,符合财务相关规定要求。

       4.项目入库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二)完工评价的主要依据

       1.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2.项目立项资料。

       3.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

       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三)完工评价的基本内容

      1.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及实施地。

      2.项目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计划完成。

      3.项目的技术性能指标、经济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5.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

      6.项目产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情况,包括申请相关发明专利情况。

     (四)完工评价申请材料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3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附件 7)。

       2.项目立项资料。

       3.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工作总结应说明项目研制背景、项目实施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应用前景等; 技术总结应说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法、工艺、研制过程、测试情况、关键技术与解决途径、总体性能指标、技术水平以及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等。

      4.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适用于技术性能指标需法

定检测的产品)。

      5.两份及以上项目产品、技术的用户使用报告。

      6.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总清单及设备购置清单、项目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及发票(设备类需附上合同、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设备和铭牌照片等)。

      7.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及实施地、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指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情况、项目经济效益情况、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情况等。

     8.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销售合同等。

     9.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报告。

     10.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指导企业加紧编制项目入库材料,严格执行项目入库所需材料相关要求,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供项目入库申请书和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组织企业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项目申请资料。于 7 月4 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

    (二)企业需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及入库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 3 份)、光盘(含盖章版申报材料,设备购置清单),连同项目入库情况表于 7 月 6日前报到我局。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振强,383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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