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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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61号)要求,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
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分为境外参展支持、境内参展支持。
(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购买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的资信服务、支持企业投保境外投资保险。
(三)支持外贸促稳提质。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
本次申报项目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生的项目。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按照企业申报项目材料清单及指引(附件4)准备申报资料,通过“江惠通”平台(https://jht.jiangmen.gov.cn)进行网上申报,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引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请以“企业简称+市资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发送到我局邮箱,邮箱号:pjqkgswjdwjjglg@jiangmen.gov.cn。
(二)同一企业(单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实际经营地址。
(三)企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需提供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三、资料提交联系方式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须在2025年9月10日前报送到我局对外经济管理股(地址:蓬江区政府6号楼9楼901室,即: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招商局,联系人:高先生3221406)。
附件:1.《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61号)
2.江门市2024年重点展览计划
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
4.企业申报项目材料清单及指引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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