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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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江工信技改函〔2026〕11号)要求,现就组织2027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开展技术改造(“四新”详细内容参考附件2-5)。支持项目须在江门市内实施,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江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承担单位为在江门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江门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重点支持“十五五”期间我省拟大力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及规上工业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等技改后有成效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苏区老区、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新赛道产业生产端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保险增信补贴或融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保险增信补贴或融资租赁补贴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抓紧项目申报征集,及时转发本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征集,并于2026年8月3日前将有意向参与申报的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报送至我局技改股。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
(二)企业申报要求和程序
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市工信局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同时申报设备奖励和保险增信补贴或融资租赁补贴的项目,项目申请资料按申请支持方式分开提交。企业对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1、提交电子材料。企业于2026年8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光盘至我局技改股,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包括《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PDF(附件2-2,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固定资产、保费、融资租赁款明细表等可编辑表格(附件2-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4)。
2、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经我局提供初审意见后,于2026年8月21日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按要求完成项目申请资料在线提交,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3、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材料。申报企业于2026年8月24日前从“数字工信”平台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资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至我局(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必须一致,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包括带水印的项目申请资料PDF盖章版,固定资产、保费、融资租赁款等可编辑表格,一式三份)。
四、其他说明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江门市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资料有关文件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6年8月4日
(联系人:梁先生、陈小姐,0750-3833220、8222336)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