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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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节能函〔2026〕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工厂推荐工作
本次推荐工作包括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请各镇(街)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参与申报,意向申报企业请根据《通知》文件要求,于2026年10月19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现有动态管理工作
本次动态管理工作主要范围包括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不包含2026年度省绿色工厂)。请相关企业、园区对照新申报的评价要求,于2026年10月19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节能函〔2026〕29号)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6年10月15日
(联系人:陈永清,电话:3833006)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