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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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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各申报企业:

  现将《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17〕313 号)转发给你们。按照 2017 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相关要求,请一并组织落实: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广东省最高质量奖项,“质量奖”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推动企业参评省政府质量奖,树立更多质量标杆,是落实“质量强省”战略、建设“江门质造”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企业实施质量经营战略,提升江门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获得更好的发展环境。请各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单位从服务企业出发,主动联合相关单位,以行业领军企业、知名企业等为重点,做好组织发动,可采取上门交流座谈、文件挂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或电话、邮件通知等形式,保证企业应知尽知。同时要掌握参评省政府质量奖的要求,积极为企业做好解答和指引,把握进度。
  二、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17年5月31日
  (二)受理部门: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17 年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见粤质监质函〔2017〕313 号文附件)及制作包含申报材料内容的光盘,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与光盘于 2017年 5 月 20 日前报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经综合我市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三)按粤质监质函〔2017〕313 号文的要求,申报企业应在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成功提交。
  (四)2017 年 6 月 2 日前,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初审后,统一报送广东省质监局。
  四、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剑,电话:3286170,传真:3286296
 
  邮寄地址: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科(广东省江门市建设三路 48 号)
  江门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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