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注销户口的办理条件和所需资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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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注销户口的办理条件:
江门市户籍居民死亡,其亲属、户主、抚养人或知情人可为其申报死亡登记。
2)、所需资料: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其他情形:
1、在国(境)外死亡的,提交死亡地国家出具的死亡凭证和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死亡的认证书;
2、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看管所内死亡的,提交相关公函;
3、死者的居民身份证件遗失的,由申报人提交书面遗失声明并办理挂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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