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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受理居住登记申报。流动人口可以到受理机构窗口申报,也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人工自助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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