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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群众在“粤省事”等平台申办,并拍照上传居民户口簿等证件材料。卫生健康部门受理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将出生登记申请及材料(含《出生医学证明》 电子证照)推送到新版户籍人口大集中系统。新版户籍人口大集中系统会根据落户地址生成待办任务数据,下发给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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