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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社保征收机构,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获得支持后向相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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