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劳动

问:已经在劳动所备案的员工,现已离职,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内如何处理?

字体:[大] [中] [小]

答:已在劳动所办理离职的员工,离职信息已记载省就业失业系统,不须在网上用工备案时再录入。如果已导入该名员工信息,可在“用工管理”中修改合同状态,如解除、终止等。


相关附件:

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