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次性创业资助的补贴适合哪些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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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在我市所辖乡镇(中心镇除外)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
第二类:具有江门市户籍,离开江门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江门市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且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县城镇)的人员;
(6)回国创业华侨;
(7)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创业或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8)获得广东省颁发的厨艺工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从事餐饮行业(取得食品或餐饮经营许可)的“粤菜师傅”,与“五邑菜系”彩虹计划补贴项目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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