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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高层次人才评定每年受理两次,每年4月和9月组织评定,具体受理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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