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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江门市小微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乘以补贴比例,补贴比例为:
大专/本科:50%
硕士研究生:80%
博士研究生:100%
就业地为蓬江区的,补贴期限最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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