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今日蓬江
赢在蓬江
工作机构
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政府工作报告
区政府常务会议
财政公开
蓬江新闻
公告公示
领导之窗
人事信息
政策法规
统计信息
政务专题
督查工作
热点专题
数据开放
政府采购
政府公报
领导接访
政务服务
公共服务中心
蓬江旅游
蓬江概况
经济快讯
项目申报
政策扶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民政
问:户籍所在地是广东,在香港结婚并领证,并在外国做了婚姻登记备案。回广东省后是否需备案并补办结婚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25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页面调色:
】
答:我国无婚姻登记备案制度,不需要进行婚姻登记备案并补办结婚证。
相关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返回
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