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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区法院创新“1+3”家事协理员机制化解家事纠纷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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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江法院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针对家事纠纷影响家庭和谐稳定的现状,积极创新“1+3”(即法院+社区+妇联+协会)家事协理员机制,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案件。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家事案件228件,办结117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3件,调撤率达36.75%,“1+3”模式取得较好成效。

  一、“法院+社区”基层一线人员助力家事纠纷调解

  区法院与蓬江区环市、白沙等街道办的社区合作,聘请74名社区家事协理员,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熟悉辖区居民、做群众工作比较专长的优势,介入家事案件的调解。个别案件协理员还会受法院委托,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参与案件的调查工作,协助调取证据。区法院家事审判庭与社区协理员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加强沟通互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该机制不仅是法院和街道办携手合作、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更有效提升了家事案件的调解率,使不少棘手的家事案件妥善得以化解。

  二、“法院+妇联”妇女工作者协同调处家庭矛盾

  积极推动法院与妇联协同联动,形成调解合力,更好更快地对家事案件进行综合调处、妥善化解。组织家事审判庭法官与江门市妇女联合会、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江门站)等召开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达成初步共识,将构建长期合作平台,加快建立由妇联干部组成的家事调解队伍,发挥妇联干部的调解优势,参与一些矛盾较为激化家事案件的调解,妥善化解矛盾。

  三、“法院+协会”心理疏导师帮助修复家庭关系

  与江门市心理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在东区审判庭设立全市首个“家事审判心理学专业实践基地”,14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具有丰富的心理干预经验的心理疏导师受聘法院,全面助力法院的家事案件审理。该14名心理疏导师均为江门市心理协会核心成员,除了江门地区,更有来自广州、佛山等周边地区的一线心理学专业人才,具有地域广、业务精、理论水平深厚的优势,善于心理矫正和情感治愈工作,通过及时介入案件审理,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帮助当事人解除心理障碍,从而修复和弥合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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