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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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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召开村级工业园“散乱污”企业执法行动动员大会。对开展全区村级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提出以南格工业区为试点,应查尽查、文明执法、以点带面,深入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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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执法行动)

  在检查工业区某硅胶制品厂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当场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及配套完善废气治理设施前不得生产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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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企业负责人详细释法,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某玻璃制品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其废水治理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反映该企业日常环保管理运维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较为薄弱。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政策服务指引和普法教育,并责令企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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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检查某玻璃制品厂的废水调节池运行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以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逐步展开对全区工业园区的执法检查,强化对区域内企业排污情况的监督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专项行动共排查企业124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37份,取缔无牌无证“散乱污”企业2家。接下来,该局将对经复查后仍未落实整改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保持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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