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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法治建设成果展示 第4期】蓬江区“六端联动”构建执法改革“新引擎” 释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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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蓬江区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聚焦基层治理难题,全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先试先行、靶向发力,探索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36”工作体系,围绕“党建引领1支队伍管执法,破解执法难题、服务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行政、执法为民”3项基本原则,实施6大改革举措,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2022年8月19日,司法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到我区实地调研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情况,对我区改革成果给予肯定;2023年5月29日,我区在省、市指导下起草编制的《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2023年11月23日,我区白沙街道执法办和杜阮镇执法办被选定作为全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场教学点,司法部会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充分肯定我区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试点以来,我区累计接待来自全国各地司法行政等有关单位现场观摩交流活动96批次。

  一、系统谋划高位推动,把好统筹端“方向盘”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系统思维,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的一项重要任务,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述职内容,作为法治考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科学制定方案。坚持调研先行和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出台《推进全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依法分类调整实施区行政执法权、推动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20项任务措施,对改革推进步骤及职责分工作出全面安排。抓实督促推动。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汇报会等方式,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难题。定期通报和调度全区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举办全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活动、执法办规范化建设经验宣讲、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会等,表扬先进、鼓励后进,压实各镇(街)、各部门责任,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度引领高效协同,锻造制度端“驱动轴”

  强化统筹落实。各镇(街)统一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由镇(街)党(工)委书记担任主任,由委员会对辖区各类执法工作和执法力量进行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争议,妥善处理疑难问题,有力凝聚执法合力。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党支部,与物业小区、行业协会等党支部共建,把高质量开展党建工作和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作为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的重要载体,推动党建工作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强化联动机制。按照权责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建立镇(街)与部门之间的案件(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讨、执法争议协调、执法监督等协同配合机制,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考核评价。将镇(街)配备保障一线执法人员情况、执法职能履行工作情况、指导培训成效等内容纳入法治蓬江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印发《蓬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压实责任,倒逼改革落地落实。

  三、清单管理明晰边界,踩好权限端“离合器”

  坚持赋权增能。梳理出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多次审查和论证,提交区政府研究审批,并统一发布政府公告。同时,结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要求,公开下放执法职权事项目录清单,注明每项职权名称和职权类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信息,明确执法界限,做到“执法有据”。建立动态评估机制。适时对下放事权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对专业性较强或镇(街)一致认为无法承接的行政执法职权,按程序报市研究收回,实现下放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动态调整,确保赋权精准、运行有序。自2020年11月1日起,我区将731项职权调整由镇(街)行使。2022年5月,我区在全市统一组织下开展职权评估,同年8月5日,市政府动态调整收回部分下放职权事项。目前,我区赋予各镇(街)行政执法职权事项501项,涵盖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卫生健康等4个领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推广实施“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的“721”工作法,转变行政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充分运用说理教育、劝导纠错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首违不罚”制度,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执法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强化队伍锻造铁军,注入动力端 “新能源”

  统筹资源、配齐配强队伍。推进人财物资源向基层下沉,区委编办向6个镇(街)下达合计67名行政执法编制,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高素质年轻公务员,配强配齐执法队伍,并高配执法办主任副科级建制,激发下沉人员服务一线的工作动力。统一调度、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对镇(街)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将镇(街)其他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及专兼职网格员的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纳入日常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难题。规范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出台《蓬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办法》,规范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行为规范、执法规范、学习培训制度、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制度等,严格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日常运转。探索成立行政检察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络室,加强检察院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的沟通衔接、培训指导和执法争议化解力度。出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组建案卷评查专家库,通过镇(街)季度自查、部门半年抽查、区司法局每年随机抽查的联动评查方式,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实战实训、强化能力提升。建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1+4+X”导师制培训模式,推动部门指导和镇(街)内训齐发力。组建由部门业务骨干担任专职导师,检察官、律师等专家担任特邀导师的导师团队,通过专业授课、一线带教、会商研讨、编制执法指南以及典型执法案卷示例等方式,讲授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要点和注意事项,提高指导实效。同时,各镇(街)自主形成线上“学法课堂”、学法考试、执法场景演练、旁听庭审等多种练内功方式,着力提升队员素质。改革以来,我区依托“导师制”为各镇(街)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178场次,参训人数3783人次,各镇(街)开展内训271场次,参训人数14327人次,导师实地带教办案86场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619宗。蓬江区“导师制”得到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范围推广,被列为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蓬江区代表队在2022年江门市首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活动中获一等奖。

  五、提升硬件保障办案,压实设施端“硬底盘”

  按照省、市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功能室设置的要求,出台《蓬江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明晰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建设指引,司法、财政、编办等多部门和镇(街)同向发力、协同推进,按照“规范办案区、优化办公区、保障生活区”的原则,分类分批推进执法办场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实现全区镇(街)执法办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同时,强调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培育白沙街执法办,并以此为范例,对执法办外观形象标识、内务标识和功能室设置等内容编制形成细化标准,配合省、市申报《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并成功于2023年5月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列为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全国经验。

  六、科技赋能智慧执法,用好平台端“传动链”

  推动6个镇(街)在综合执法改革之初同步上线应用“粤执法”平台,用信息化手段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控,最大程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推动“粤执法”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数据融合。推行“非现场执法”,依托“粤执法”“粤商通”平台,进行线上巡查、线上取证,实现执法人员与当事人非接触性的远程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自改革以来至2023年10月底,全区6个镇(街)应用“粤执法”累计办理案件18508宗,办案数总量和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前列,其中5个镇(街)在全市73个镇(街)中排名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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