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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2019-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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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2019-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蓬江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培训市场,现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工作,请有意参与2019-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于20181212日前向蓬江区财政局报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及从事会计教育培训的资格;

(二)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三)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四)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五)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远程培训机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主独立运营远程继续教育网站,保证网络畅通、数据安全;

(二)做好网络学习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二、报备的资料和要求

1、面授机构:填写《江门市蓬江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面授)》(附件1);提供机构合法经营的法人证明、从事教育培训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师资学历、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报验后退回);培训机构教学培训计划、培训管理制度。并作出承诺。

2、远程教育机构。填写《江门市蓬江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远程教育)》(附件2);提供机构合法经营的法人证明、从事教育培训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远程教育方案等材料。并作出承诺。

三、备案公告

我局将采取查阅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审核备案单位有关资格条件以及培训工作基本情况。符合要求的单位将列入蓬江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名单并予公告。报备有效期为2年。逾期不报的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各培训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按时申报、合法经营、诚信办学,对备案材料和日常培训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


 
附件:1.蓬江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面授)

       2.蓬江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远程教育)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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