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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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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及工作部署。 

  (二)紧紧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超前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主动提出建议,协助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乡镇、街道之间以及各乡镇、街道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区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和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五)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六)负责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采编各类信息,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做好区领导外出、下基层、来宾接待等服务工作。 

  (九)归口管理区法制局、区保密机要办、区信息督查办、应急办、打私办。 

  (十)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本部门内设应急办、保密局、改革办、打私办、邑门办、法制局6个办属机构,设有秘书、行政、财务、综合、经济、建设、人事、 信息督查、接待共9个股室。 

  2、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85人,实有116人,行政编制85人,离退休15人,雇佣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50.91万元,比上年增加936.7万元,增长37.25%,主要原因是根据支出情况测算,全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50.91万元,比上年增加936.7万元,增长37.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需要。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36.5万元,比上年增加166.5万元,增长237.85%,主要原因是2015年并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1.5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是我办因工作需要2015年申请置换新中巴一辆,原中巴车于12月报废,购置所需资金67万元为年中追加资金,其中13万元需要跨年度结算。结余资金纳入了2016年初预算。2015年度区委区府办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为解决公务出行困难的情况,区委区政府开会研究决定,计划以租车形式解决用车问题,预算安排资金35万元。因此造成区府办2016年公车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是自2015年开始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区委区政府举办了一系列的活动,结合2015年接待费使用情况,2016年预计需要由办公室承办的活动将会有所增加,因此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也相应小幅度提升。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5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增长/下降2.0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下调。其中:办公费130万,没有印刷费,邮电费29万,差旅费35万,没有会议费,福利费30万,没有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50万,没有办公用房取暖费,没有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接待费35万,手续费1万,劳务费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76.3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2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4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2辆等,2016年预计报废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人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相关附件:

财政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