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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市场监管局作出首批食品领域终身禁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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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跟踪食品刑事案件的审理进展,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李某等6人作出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

  2017年,某冻品商行经营者李某两姐弟受利益驱使,授意员工黄某等4人使用特定器材拭去临(过)期冻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再通过喷码印上新的生产日期,使过期冻品“秒变”新鲜冻货。案发时,公安机关查获该商行库存的过期食品价值24.5万元,已修改生产日期食品价值6.16万元,“三无”食品价值5万元。蓬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等6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伪劣产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不等。

  法院的判决作出后,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按照“四个最严”及“处罚到人”的要求,依法对李某等6人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并依托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和江门市场监督许可一网通办平台,将上述人员进行准入受限。

  严格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是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从业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要求。蓬江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蓬江区人民法院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全面收集食品犯罪案件判决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禁业人员数据库,形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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