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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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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5〕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2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村集体共计1.3711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3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村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1.3711公顷(其中园地0.1081公顷、林地1.2624公顷、草地0.000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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