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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31 打印】 【 关闭

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3〕2号),现将调整的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万元下达给你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将本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请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相应的经济分类科目。

  三、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财政资金预算效益。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3〕2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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