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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蓬江区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6-09-29 打印】 【 关闭

蓬江区教育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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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蓬江区教育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蓬江区教育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蓬江区教育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蓬江区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研究,教育事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的有关教育工作,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四)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民主管理与监督、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勤工俭学、教育信息化、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会、统战和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七)负责区直学校(幼儿园)的基建投资、事业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

(八)负责做好全区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民办学校的审批与管理。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蓬江区教育本级部门决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共22个,包括:蓬江区教育局、蓬江区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江门市培英初级中学、江门市华侨中学、江门市第八中学、江门市第九中学、江门市港口中学、江门市怡福中学、江门市实验中学、江门市陈白沙中学、江门市紫茶小学、江门市范罗冈小学、江门市培英小学、江门市江华小学、江门市启明小学、江门市紫沙小学、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小学、江门市实验小学、江门市农林小学、江门市美景小学、江门市北苑小学、江门市蓬江区北郊中心小学。

 


第二部分   蓬江区教育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蓬江区教育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蓬江区教育本级(含教育局、区直教育事业单位及区直中小学共22个单位)2015年度总收入58398.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482.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664.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600.91万元,增长18.97 %,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2818.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79.33万元,下降57.9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慈善资助学校建设的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蓬江区教育本级(含教育局、区直教育事业单位及区直中小学共22个单位)2015年度总支出58398.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5677.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教育(类)支出35327.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等内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86.56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基建拨款增长较多,本年基建拨款有所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93.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6.50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及社保费的标准提升。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16.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8.14万元,增长36.92%,主要原因是医疗报销费用增加及医疗保险标准提升。

4. 住房保障(类)支出2593.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4.61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提高。

5. 其他(类)支出45.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90元,增长39.0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的彩票公益金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蓬江区教育本级(含教育局、区直教育事业单位及区直中小学共22个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58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18.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85.89万元,增长14.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免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增加、政府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0万元,比年初数增加45.9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彩票公益金)的拨入;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2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的专项资金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蓬江区教育本级(含教育局、区直教育事业单位及区直中小学共22个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58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91.31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68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及政府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9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彩票公益金)的拨入;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47.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的专项资金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794.3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机关及教育管理事务的支出;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28801.00万元,主要用于普通中小学教育事业的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228.9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支出;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11.28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的支出;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616.5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专项及设备设施支出;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元135.38万元,主要用于创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及学校社会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6416.7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75.24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1.38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856.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报销及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360.00万元,主要用于超支医疗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593.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45.9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和体育俱乐部的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蓬江区教育本级(含教育局、区直教育事业单位及区直中小学共22个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36万元,完成预算79.70万元的8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1.70万元,完成预算21.70万元的 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87万元,完成预算47.20万元的7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10.80元的99.9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50万元,下降1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43万元,下降2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3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区教育国际化工作的需要,按计划与境外单位、学校展业务交流、培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公车改革规定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21.70万元,占32.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4.87万元,占51.77%;公务接待费支出10.79万元,占16.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7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22个单位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8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21.70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相关教育机构开展教育国际化交流与合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7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4.87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2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22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67次,接待人数共237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9万元,比上年减少3.95万元,降低4.75%,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暂未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第二部分 蓬江区教育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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