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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蓬江区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事项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16 打印】 【 关闭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有关要求,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将2021年蓬江区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事项公开如下:

  202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对2021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七十五期)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将用于江门市蓬江区应急救治与医疗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的新增债券资金0.1亿元调整到江门市蓬江区城乡污水治理项目。调整后,用于江门市蓬江区应急救治与医疗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的新增债券资金为0.1亿元,用于江门市蓬江区城乡污水治理项目的新增债券资金为0.1亿元(详见附表)。


  附表:江门市蓬江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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