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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3-22 打印】 【 关闭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3万元,比上年减少3.22万元,下降49.39%,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1.67万元,下降45.5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30万元,比上年减少1.55万元,下降54.69%,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公务接待费。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行政经费

134.21

134.21

0.00

0.00

“三公”经费

3.30

3.30

0.00

0.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2.00

2.00

0.00

0.00

        1.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

2.00

0.00

0.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30

1.30

0.00

0.00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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