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单位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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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经费 | 103.72 | 1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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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 8.50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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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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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8.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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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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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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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0.50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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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行政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