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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21-01-29 打印】 【 关闭

容先生:

       您好!您于2021年1月7日通过来电(江环电字[2021]01005号)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蓬江区棠下镇石滘村附近碎石场扬尘的问题。我分局于2021年1月15日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我分局执法人员已到蓬江区棠下镇石滘村附近的碎石场进行检查,该碎石场名为江门市煜磊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碎石场的碎石机已停止作业,两台钩机正在作业,场内的沙堆已进行覆盖。我分局已将市民的意见向该公司负责人反映,建议其加强管理,在作业时尽量减轻噪声的音量,控制好作业时间,并完善降尘措施,采取有效的喷淋设备,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一步,我分局将对该处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查处。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议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329196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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